面对“7.2-7.5”号的重大灾情,南江民政局采取六大救助措施帮助群众抗灾自救,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一是实施灾害救助:各股室除留一名值班人员外,其余人员全部深入各乡镇,查灾、核灾、救灾,县乡民政干部切实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各类自然灾害的的查灾、核灾、报灾、妥善帮助转移灾民、慰问灾民。发动干部职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为灾区和困难群众捐款8000元,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争取救灾救济资金,现已将32万元救灾资金全部发放到了灾民手中。同时修定和完善了应急预案,确保救灾应急、抢险、紧急救助、恢复重建、荒情救助等规范运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
二是实施五保救助:切实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按照“本人申请→村民委员会公示→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村民委员会上报→乡镇政府审核→民政局审批→民政局、财政局共同建档认可”的规范程序,把3260名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针对五保对象门诊医疗难的问题,每人发放50元门诊医疗费。月供养资金也由去年的60元增加到100元。
三是实施医疗救助:逐步完善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明确了救助对象、审批程序和救助标准,今年先后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13万元,共救助危重病人3787人。积极探索了城市医疗救助,对城市低保户、长期下岗失业人员、失地无业农民患大病人员进行了适当救助。
四是实施低保补助:严格按照程序,在完善农村特困户生活补助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把特困户、重灾户纳入重点保障对象,全县农村低保已达29993人。
五是实施教育救助:把重灾家庭、低保和特困家庭子女上学纳入了保障重点,对入学困难的优秀学生特别是考入重点大学难以入学的学生家庭实行城乡低保分类救助。
六是实施老龄救助: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法》,积极开展了创建敬老模范县、乡(镇)、村(社区)活动,广泛开展了老年活动,丰富老年文化,落实老年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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