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变“为民当家”为“让民作主”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四川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4 ![]() |
|||||
|
交通部推广四川农村公路建设经验 本报讯 (记者陶然)将巴中市农村公路巨幅图片设为会场主背景,安排四川第一个作交流发言———7月28日在北京中华世纪坛举行的农村公路与新农村建设高层论坛,给予四川很高礼遇。总结2003年以来全国农村公路建设情况时,交通部将“政府主导,群众主体”推为首要经验,并称赞这项经验的诞生地四川“真正做到了变‘为民当家’为‘让民作主’”。 农村公路成为全国交通建设重点始于2003年,至2006年底,我国新改建农村公路87万公里。同一时期,四川新改建农村公路6万余公里,在内地31个省市区中名列前茅,其中仪陇县还在通村公路建设中探索出了为“民主修路”提供稳固机制保障的“四权”模式,即在通村公路建设中党支部行使领导权、村民会议行使决策权、村委会行使执行权、村民代表行使监督权。论坛上,这些成绩和经验获得各方高度肯定。交通部称赞四川“创造了‘自上而下’的宣传动员机制和‘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很好地解决了基层农村公路建设的决策和组织管理问题,真正做到了修农民需要、农民愿意修的路。” “十一五”期间我国将新改建农村公路120万公里,下一步农村公路建设将向更偏远、更贫困的地区推进。交通部认为,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必须做到“两个依靠”和“两个转变”———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促进农村公路建设从部门行为转变成为政府行为,从行业行为转变为社会行为。与此精神高度吻合的四川经验,成为交通部在全国推广的重点。 |
|||||
| 文章录入:angeil 责任编辑:angeil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
蜀ICP备05032090号 本站办公地址:巴中市国土局7楼 电话:0827-5262527 2863123 网站信箱:01@cctv72.com |
|
巴中名人网 www.cctv72.com 总编信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