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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空诺 住房保障须从“承诺”走向法制化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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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须从“承诺”走向法制化。 新华网成都10月6日专电 题:住房保障须从“承诺”走向法制化 新华社记者 侯大伟 近年来,在房价持续上涨的现实下,一些地方的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意识到“住房保障”的紧迫性,纷纷出台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保障方案。 住房保障“开灶煮饭” 崭新的瓷砖、敞亮的客厅、精心涂刷的墙壁、几净窗明的厨房……走进四川省成都市张忠兴的“家”,很难将这套建筑面积近70平方米的住房与“城市最低收入者”联系起来。 张忠兴家每个月都需要从当地政府那里领取300多元人民币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方能勉强维持其家庭正常“运转”。“拥有这样一套房子,那简直就是我们的奢望。”张忠兴说。 事实上,张忠兴的“奢望”在今年初变成了现实。隶属于成都市政府的住房保障中心将这套配备齐全、装修一新的住房以完全免费的方式“租”给了张忠兴一家,他们再也不用为寻找全市最便宜的住房而奔波了。 张忠兴一家是成都市近几年来大力构建城市住房保障体系的受益者之一。该保障体系是以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为救助对象,对其实行住房兜底政策。 近年来,成都市按照“保障低端、调控中端、引导高端”的思路,逐步健全、完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建立起由“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为内容的梯级保障,实现了对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无缝覆盖”。到目前为止,成都市已经解决11万余户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还有尚待解决的5.4万余户也已全部纳入了保障计划。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蔡冀川介绍说,成都市“住保体系”是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三个梯级保障制度构成的,每一个保障制度又都设计了多种保障形式,最大限度地为住房困难家庭提供更多的选择可能。 蔡冀川说,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强住房保障办法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以实现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应保尽保”,是地方政府在住房领域不可推卸的基本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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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angeil 责任编辑:ange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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